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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海文化教育展會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


展會時間:2011/11/11~2011/11/14
展會國家:中國 上海
展會地點:上海市國展路1099號
展會行業(yè):文化教育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展會概況: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的展品范圍

3.展品范圍:架上繪畫,雕塑,攝影,裝置,多媒體等
4. 參展形式:可以專題展形式,提升畫廊或藝術機構的藝術和學術水平,促進銷售.
5. 參展確認:所有參展申請者的參展作品需經(jīng)審核通過后獲準參展.參展申請者應確保所遞交資料的準確性與真實性.所有參展作品必須符合中國國情,尊重我國的民族審美習慣,組委會保留最終評審權.沒有更多這方面的數(shù)據(jù)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的組織機構

承辦單位: 上海藝承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東方索富比拍賣有限公司
中國對外藝術展覽有限公司
協(xié)辦單位: 法國歐亞文化藝術交流協(xié)會
韓國國際文化藝術團體聯(lián)合會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的相關信息

2,展覽相關時間及地點
展覽日期:2011年11月11日(星期5)至11月14日(星期1)
展覽時間:專業(yè)人士免費參觀日 11月11日 9:30-16:30
公眾開放日 11月12日/13日 9:30-16:30
布展時間:11月10日 8:30-17:00
撤展時間:11月14日 14:00-18:00
展覽地點:上海世博展覽館(上海市國展路1099號)
3,參展資格確認
1. 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止
2.參展對象:畫廊,藝術公司,藝術院校等藝術機構
6. 展位安排:組委會按照展品類別,參展機構報名和繳納展位費的時間先后順序,參照展商的選擇并結合展覽的整體布局來確定展位.組委會有權對展覽的整體布局進行調(diào)整.
7. 展位使用:未經(jīng)組委會同意,展商不得將展位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參展機構在展覽期間若展示與所遞交的申請資料不相符的展品,組委會有權取消該展商參展資格,所繳納的展位費將不予退還.同期舉辦書畫展.
8.活動區(qū)域:參展機構可在展館內(nèi)組織與藝術相關的各類演示及觀眾互動活動,活動方案報組委會獲準后,特辟活動區(qū)域進行實施,方案遞交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15日.
4,展館
1.展廳總面積12000平方米.
2.樓面承重:展廳1000公斤/平方米.
3.層高/最小限高:展廳10米/6米,特裝限高8米,局部8米.
5,展位費及展位費繳納
1. 標準展位(3M×3M):1200元/平方米;
包括設施:9㎡展出場地,2.5m高壁板,1條中英文楣板,洽談桌1張,2把椅子,220V電源插座1個,射燈2支,展位內(nèi)滿鋪地毯
租用光地費用: 1100元/平方米.光地最少起租36㎡,不含其它設施及特裝管理費;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的價格說明
2. 凡在2011年8月30日前報名,并1次性支付全額參展費用的參展商,享受展位費5%的優(yōu)惠.
3. 展位費支付:組委會收到參展方提交的《參展申請表》后,即視為參展方已認同本細則的規(guī)定并愿意接受其約束.本細則具有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以中文版本為準..展位費在0天內(nèi)1次付清,若逾期未付,將視為自動放棄參展資格,原定展位不予保留.報名參展機構在提交的《參展申請表》5個工作日前至少需支付50%的展位費作為定金.若參展單位臨時退展 , 所交的參展費用恕不退還.
6,圖錄
1. 組委會將出版彩色圖錄,收錄參展機構資料及參展作品.
2. 每家參展客戶可免費刊登作品圖片1張.作品圖片請以電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圖片文件尺寸必需大于16×16cm,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轉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請標明反轉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圖片請同時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材質(zhì),創(chuàng)作年代等信息.
3. 畫廊請?zhí)峁┊嬂葓鼍罢掌?張或電子文件.
4. 圖錄資料遞交截止時間:2011年10月15日.
5. 若展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刊登圖錄所需資料交至組委會,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刊登圖錄.
6. 展位面積達到9平方米將獲贈圖錄1冊.
7.如需增加圖錄版面,另收取制作費3000元/頁.
7,作品的銷售
參展作品由參展機構直接銷售,并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繳納相應的稅款,組委會不參與作品的銷售.
8,相關服務
1,住宿安排:組委會與展館附近數(shù)家賓館協(xié)定最優(yōu)惠的價格,組委會代為預定,費用由展商自理.
2,返程交通預定:組委會將在展館現(xiàn)場專設返程票預定點,提供航空及鐵路售票服務.
3,翻譯:組委會可代為參展機構安排翻譯人員,優(yōu)惠價格約為300元人民幣/天(英文翻譯).
4,其他:展館內(nèi)提供驗鈔,復印,上網(wǎng)及包裝材料出售等相關服務方便參展機構.
9,安全與保險
1. 展覽期間展館內(nèi)24小時有保安人員執(zhí)勤,負責展館內(nèi)日常安全巡邏.
2. 組委會建議展覽期間各參展機構對參展作品,物品及人員自行投保.組委會對于展覽期間展品,物品,人員所發(fā)生的任何直接,間接,突發(fā)性的經(jīng)濟損失與人身傷害不負擔任何責任.
0,出版物規(guī)定
各參展單位所展示,陳列,銷售及贈閱的畫集,畫冊或其它出版物宣傳品均不得含有反動,色情,暴力等違禁內(nèi)容.無出版物發(fā)行許可資質(zhì)的參展單位不得擅自從事畫集,畫冊或其它出版物宣傳品的銷售活動.境外出版的畫集,畫冊或其它出版物宣傳品必須提供合法完備的進口手續(xù)后方可銷售.
01,知識產(chǎn)權
展商保證參展作品,售出作品,向組委會提交的1切圖形文字資料,不構成對第3方知識產(chǎn)權的侵害,如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因此遭受損失的,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要求展商承擔組委會為此支付的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上海藝承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的更多信息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
參展細則
1,組織機構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單位: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
上海藝承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中外文化藝術交流協(xié)會
2011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聯(lián)系信息:
藝博會組委會:上海藝承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寧國路313弄龍澤大廈8號901室 200136
電話:+86-21-58217739
傳真:+86-21-58513862
聯(lián) 系 人:方安 先生
E-MAIL:13818399259@139.com

原文地址:
http://www.kaocom.com.cn/haiwai/18920.html